进入1990年代以后,部分由于前社会主义各国进入’转型经济’---私有化与腐败的并行增长,部分由于亚洲金融危机所揭露出来的腐败,部分由于刚刚走出1980年代’债务危机’拉丁美洲经济在融入世界资本主义经济体系时暴露出来的腐败现象,总之,由于种种原因,关于’腐败’的研究渐成’显学’。这一时期的文献包括了大量来自拉丁美洲各国、东南亚、中国、非洲、和欧洲北美地区的案例研究,以及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欧盟、透明国际、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等机构的研究报告。关于这些文献,已经发表了若干篇综述文章,它们对任何关注腐败问题的读者都是宝贵的索引性文献(Lambsdorff,1999;Bardhan,1997;Ades and Di Tella,1996;Rose-Ackerman,1996;Khan,1996;Andvig,1991;以及Tansparency International Source book,2000)。
Ades and Di Tella,1997,以新的经验研究支持了克鲁格和巴格 瓦蒂关于政府干预与腐败之间有密切联系的论证;另一方面,与政治学和社会学对腐败的批判立场相对,一部分经济学家从’转型期经济私有化过程’的经验提出了"腐败改善效率论"或所谓’生产性寻租’理论,从这一角度看,腐败开始获得一定的合理性,例如低收入官员在收取贿赂的同时提供了公共服务(参见Tullock,1996;不过一个更加’中性’的立场参见Johnson,Kaufmann,and Schleifer,1997)。 这让人想到法律经济学家Posner(1975)的看法:腐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增强竞争的润滑剂。来自经济学内部的对这一看法的批评包括Murphy,Schleifer,and Vishny,1993;Kurer,1993;Kaufmann, 1997;Mauro,1995,1997。另外,张五常(1996)给出一种’一般均衡’视角下的腐败分析,他的结论是:在腐败领域中引入竞争机制(不论是经济领域还是政治领域)是对付腐败的最佳处方。Braguinsky,1996,关于在竞争性环境下和垄断环境下的经济增长与腐败之间的关系给出了类似的论证。
需要讨论的是当委托人把公众委托的权力用于私人目的时,是哪些因素决定了公众利益与私人利益之间的边际转换比率,这一比率在生产理论中就是’MRTS’---Marginal Rate of Technological Substitution,它对应于Scitovsky图形中的利益转换边界在各个点的斜率。事实上,这些斜率的任何一个都对应于假设存在的’权力市场’上的一个均衡价格。也就是说,决定利益转换比率的供求因素在代理人的利益权衡框架中都被纳入了对代理人而言的’约束条件’范畴。因此,为决定这一转换比率的经济学含义,首先需要讨论对’权力服务’的需求曲线及供给曲线的特性。